深人社发〔2017〕42号
各有关单位、考生:
为保障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序开展,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现将2017年度我市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种分类及目录
根据评价方式、鉴定主体、鉴定对象的不同,社会化鉴定工种(含专项能力,下同)分为以下六类:
(一)常规社会化鉴定工种。此类工种由我市开发、面向社会所有人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详见附件2。
(二)企业特有鉴定工种。此类工种由我市开发、面向特定企业在职人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详见附件3。
(三)实训及鉴定一体化工种。此类工种以“过程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详见附件4。
(四)行业组织技能人才评价工种。作为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一部分,部分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试点承接技能人才水平评价工作。工种目录详见附件5。
(五)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模块。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模块是根据《关于开展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6〕19号)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考试。模块目录详见附件6。
(六)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种。此类工种分别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由我市组织报名及安排考核。工种目录及考期安排另行发文通知。
二、鉴定报名
(一)报名资料。
任一有效身份证件及报考工种、等级所需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国内居民身份证、深圳市金融社保卡、深圳市居住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台身份证、回乡证、护照。
(二)报考条件。
1.第1-4类鉴定工种按照《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报考条件》(具体见附件1)的规定执行。其中,属于第2类鉴定工种的需另外提供特定企业出具的证明材料,属第3类鉴定工种的需另外提供具备开展实训及鉴定一体化资质的培训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2.第5类鉴定工种持任一有效身份证件均可报名。
3.第6类鉴定工种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的统考工种报考条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
第4类工种,即行业组织技能人才评价工种的报名方式见附表附件5,其余各类工种按以下方式之一报名:
1.直接到报名窗口现场报名,报名窗口地址:
(1)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楼大厅。
(2)福田区八卦二路612栋劳动就业大厦1楼。
2.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后到报名窗口确认。报名网址:
https://sz12333.gov.cn/ostoss/loginPage.jsp 3.由授权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或企业集体报名。
(四)咨询电话:18898776859。
三、鉴定考期安排
(一)第1-2类鉴定工种。
1.理论、实操考期安排